2021年對于電力行業而言是熱鬧的一年,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新政層出不窮,電力行業也涌現出更多業態模式和發展機會。然而對于細分領域增量配電業務而言,相比之下冷清了不少,國家層面甚至沒有出臺針對增量配電業務的專項文件,如此“低調”以至于讓不少參與者直呼看不懂。但事實上,改革中的關鍵難題一直都是相關部門重視和致力于解決的,只是形式由綜合性文件替代了以往專項文件。這一習慣改變的背后,能觀察出相關部門對于增量配電業務監管思路的變化:不再作為特殊產物“關照”,而是和其它主體一樣被平等對待與常態化對待。這對增量配電業務長期健康發展而言是利好的,既保障了它常態化發展的權利,也要求它公平承擔一般電網主體的義務和責任。除此之外,在“低碳化”的主旋律下,相關政策對增量配電業務發展提出新的要求。
《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增量配電網規劃與接入的常態化監管辦法 規劃與接入是增量配電落地過程的重要環節。此前《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發改經體〔2019〕27號文)要求,規劃方案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評審,接入系統意見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協調確定。對比一般配電項目的規劃與接入,上述規定還是有其特殊性的。當然,可以理解27號文是為了扶持剛起步的增量配電業務。但是,增量配電業務不是曇花一現,需要持續發展和綻放活力,其規劃和接入管理要求也必然會常態化與平等化。9月底《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1〕49號)針對增量配電網的規劃和接入(特別是接入)做了非常詳細和明確的說明。此外,首次將增量配電網“接入”定義為“電網互聯”,也從監管者的視角肯定了其與其它電網公平的市場主體地位。
《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1〕49號) 發文單位:國家能源局 發布時間:2021年9月29日 文件簡析:增量配電網的“接入”明確定義為“電網互聯” ,充分說明增量配電網與大電網之間公平的市場主體地位。另外,“電網互聯系統設計”相比以前行業里“增量配電網接入設計”說法更符合兩者公平市場主體地位的事實,且再次強調了電網互聯系統設計需由電網提供明確的相關資料。除與大電網并網規定外,文件也明確了增量配電網與地方電網、微電網及其它增量配電網之間電網互聯的管理辦法。并且文件強調了,”對電網企業及電源項目業主、電網互聯雙方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通過12398能源監管熱線等向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投訴和舉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依法及時處理“,毫無疑問給予了相關違反規定的主體足夠的威懾力。
告知承諾制:快速高效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措施 區域劃分和基于區域劃分的取證是增量配電網工作一直以來的重點。雖然以前有關文件都對如何區域劃分和取證做了明確說明,但仍然存在地方不敢輕易劃分區域、工作拖拉等現象?!度嫱菩须娏I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國能發資質〔2021〕37號)明確提出了增量配電業務可采用告知承諾制取證,其最大優點在于事前可減少相關主管部門的裁決壓力,提高項目取證效率。但需要注意的是,告知承諾制有事中事后核查制度,但并不會妨礙條件具備、材料齊全的增量配電項目。
《全面推行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國能發資質〔2021〕37號) 發文單位:國家能源局 發布時間:2021年8月19日 文件簡析:針對增量配電網的電力業務許可證取證難題,告知承諾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取證效率。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意味著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只能采用告知承諾制。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按照一般程序辦理。另外,如果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表的通知》 發文單位:國家能源局 發布時間:2021年9月1日 文件簡析:作為《全面推行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配套文件,給出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表適用告知承諾制及一般程序。同時也能清晰要求了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售電公司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應當提交哪些材料、且應當保存以備核查哪些材料。
價格機制:繞不過去但必須面對的坎 增量配電網價格機制是增量配電業務投資收益保障的關鍵,也是已落地增量配電網亟需解決經濟性的一個難題。如果說對于增量配電業務常態化發展還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價格機制是首當其沖的第一個。雖然在消納新能源的“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模式中增量配電網存在更大盈利機會,同時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要求也促進了增量配電網作為第二類售電公司市場化購售電業務的加速,但是配電價格本身的合理性仍然不可忽視。2021年雖然沒有明確的價格機制解決措施,但是從相關文件中可以看到,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完善輸配電價機制一直都在努力中。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689號)》 發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2021年5月18日 文件簡析:文件提出“進一步完善省級電網、區域電網、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增量配電網價格形成機制,加快理順輸配電價結構”。從文件可以看出,增量配電價格形成機制仍然得到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將逐步完善。期待2022年增量配電價格研究成果可以及時定稿并形成文件發布。
源網荷儲一體化:增量配電網未來低碳化之路 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電力系統以及電力體制改革均朝著以發展和消納大規模新能源的方向進行。中共中央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同時提出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的市場主體地位。另外,從源網荷儲一體化的相關文件中,也能看出新能源與增量配電網協同發展的必要性和趨勢??傊?,如今的增量配電改革被賦予了雙碳目標下更重要的歷史使命,即以更高效的方式發展和消納新能源,同時減少甚至幫助電力系統應對大規模新能源發展帶來的壓力。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文) 發文單位:中共中央 國務院 發布時間:2021年9月23日 文件簡析:該文件詮釋了電力體制改革在雙碳背景下的重要意義。對于增量配電而言,一是明確了增量配電業務的發展方向,即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二是文件對于深化電價改革的原則明確增加了“從有利于節能的角度”,這也是對增量配電價格機制預期的利好,因為就近接入、就近消納可再生能源的增量配電網顯然網損更低、更加節能。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 發文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發布時間:2021年2月25日 文件簡析:文件在“園區(居民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中強調了“在工業負荷大、新能源條件好的地區,支持分布式電源開發建設和就近接入消納,結合增量配電網等工作,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建設?!蓖瑫r指出,“鼓勵具備條件地區統一組織推進相關項目建設,支持參與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增量配電改革及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在符合電力項目相關投資政策和管理辦法基礎上,鼓勵社會資本等各類投資主體投資各類電源、儲能及增量配電網項目,或通過資本合作等方式建立聯合體參與項目投資開發建設?!庇纱丝梢娫撐募囊饬x在于兩方面:一是進一步強調了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二是強調了增量配電業務和新能源的統籌發展和協同消納。
小結 綜上來看,2021年不但有不少關于增量配電業務的文件,而且相關文件都非常到位,針對性的給出了解決包括增量配電網接入、取證、盈利模式等問題的措施要求。除此以外,內蒙、廣西等地方也出臺了省內細則對增量配電改革進行進一步支持。增量配電業務的未來在國家“雙碳”戰略下更加可期!
來源:愛能界 作者:吳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