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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重要進展!獨立儲能市場化將落地

6月7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重磅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2〕475號)。文件的印發,意味著圍繞新型儲能市場定位的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得到進一步細化。

新型儲能,一年前就被國家頂層賦予了“支撐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和基礎裝備”的重要地位(來源于2021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而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我們見證了一系列地方政策出臺及落地落地:

2月,在山東,中國首個獨立儲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運行至今;

5月,浙江發布《浙江省“十四五”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方案》,鼓勵分布式發電(含儲能發電)“隔墻售電”)。

...

今天印發的發改辦運行〔2022〕475號重磅文件,具備兩大亮點:

亮點1.

明確區分獨立儲能、配套儲能將適用不同市場規則:

可以轉為獨立儲能的資質如下,并可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可賣電可購電:

電源配建的新型儲能項目,則與電源聯合視為一個整體,參與電力市場,在未來探索部分容量獨立、部分容量聯合的方式同時參與市場。

對此,享能匯詢問了各地市場人士,有人理解如下:

“獨立即意味著,充電和放電都可以市場化,新能源配套項目的可以轉為獨立儲能,如果是火電廠配建的儲能項目,現階段就算到發電側了。

不過呢,目前火電配建項目多起來了,從這份文件看,如果投資方式為第三方獨立法人,那么符合轉獨立儲能的條件?!?

亮點2.

獨立儲能用電只核算電能量費用

文件稱,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經享能匯溝通,市場人士均對此條頗為激動,認為“此舉將極大程度促進儲能電站提高效率?!?

接近儲能電站運營的人士作出理解:

“儲能要充電、要放電。一般來講,充放電轉換效率,不會是百分之百的——電能轉換成化學能,化學能再轉換成電能,整個轉換和傳輸過程都會有能量損耗,也就意味著,充電量必然大于放電量,所謂損耗,即充電量和放電量的差。

免除所有的充電輸配電價和基金附加,意義就是充電這部分不交輸配電價、基金附加了,而損耗部分,還是要交的。

試想一下,如果現貨市場的實時電價,低到了-80元/兆瓦時,此是購電(充電),還不用交輸電費,豈不是多賺錢?”

如此看來,儲能電站損耗越低,成本也就越低,這也是為什么市場人士提出,文件的這條細則將“促進儲能電站提高效率”

思考:

投資儲能,和電力交易,將來是個什么關系?

今天文件的印發,帶動獨立儲能市場化落地,勢必再次進一步撬動儲能電站投資。

同時,我們也須進一步認識到,儲能電站運營,以及電力交易的關系將進一步深化。接近獨立儲能電站的項目人士認為:

1. 損耗率低的儲能電站市場優勢明顯

如前文所述,儲能電站損耗越低,成本也就越低,所以儲能項目的設計選型尤為重要。至于何種設備性能最高效,最重要的還是要經過工程應用的驗證,而不是僅僅停留在實驗室驗證狀態。

2. 儲能電站損耗,將會影響電力交易策略

“這個理解起來就和電力現貨市場一樣”,市場人士解釋:“高煤耗的機組,只能接受高電價,同樣,高損耗的儲能設備,選擇的充放電價差,自然也高,不然就賠錢?!?

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文件已經出臺,而各省各地如何細化并落地,必將成為關注焦點。

正如文件最后所述:“各地要根據本地新型儲能現狀和市場建設情況,制定細化工作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有關工作考慮和進展情況請于9月30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來源:微信公眾號“享能匯” 作者:享能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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